去年5月,因為車費沒及時給司機,15名越南人被半路甩在泰州市高港區,後被巡查的民警發現,查出一起偷越國境案。近日,泰州首起因非法務工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在高港法院審結,7名組織者獲一年三個月至兩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。  
  通訊員 黃偉 時良敏
  現代快報記者 尹有文
  15名越南人半途被甩客
  去年5月6日晚,泰州高港公安分局刁鋪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查,發現一家小旅館里竟有15名越南人。據介紹,越南人是當天下午才住進旅館的,民警心中生疑,於是仔細盤查。
  經過調查得知,15名越南人是在譚某和李某的介紹下,4月1日到南通一家鞋廠上班,因為無法適應工作,20多天后被集體辭退。
  5月6日上午,譚某找了輛客車將這些越南人送走,但因事先談好的車錢遲遲沒有打進司機的賬戶,車子行至泰州高港區刁鋪街道時,司機將所有越南人趕下車,揚長而去。
  無所棲身的越南工人只好暫時住在刁鋪的一家旅館中,譚某一伙人的行為就此浮出水面。警方順藤摸瓜,將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一一抓獲歸案,並將所有越南人安全遣送回國。
  7名組織者從中“抽頭”
  警方調查發現,32歲的李某是重慶人,在鹽城大豐市一家服裝廠打工。去年年初,他得知南通一家鞋廠需要工人,便想充當中介,為工廠招工,從中抽取中介費。
  與鞋廠老闆談好每個工人每月2500元工資後,李某找到了同樣在外地打工的江西人付某。付某向李某介紹了一個譚姓老鄉,說譚某有路子能找到越南人到中國打工。李某、付某、譚某三人商定,由譚某負責去找越南工人,李某和付某分別從每個越南工人的月工資中各抽取150元、100元,其餘2250元由譚某支配。
  隨即,譚某找到廣西寧明縣的熟人劉某,劉某得知可以“發財”,便找來員工何某東、何某寧,一起商議。何某寧說,一個朋友的妻子寧某就是越南人,她肯定能找到越南工人,便聯繫上寧某。寧某很快從與寧明縣僅幾公里之隔的越南農村老家,召集了15名越南工人。
  去年3月底,何某寧叫了輛麵包車,去越南接工人。在行至寧明縣愛店鎮那黨村旺英屯村邊的檢查站時,為躲避檢查,司機讓所有越南人下車,從旁邊的小路繞過檢查站,一路走到寧明縣城,再與麵包車會合。在廣西南寧市換乘一輛大巴後,所有越南工人被徑直送到南通的鞋廠。
  出國務工

  應走合法渠道
  近日,泰州市高港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認為6名被告人行為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罪,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但由於是初犯,並非有組織的“蛇頭”,因此予以輕判,並適用緩刑。
  越南籍公民寧某交由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,其因觸犯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審理此案的法官提醒企業主,在聘用外籍員工時,務必核實員工的身份和相關手續,對於偷入境者一律不雇用,以免助長犯罪。同時,法官也提醒廣大市民,出國務工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,走正規渠道,到相關部門辦理合法手續,切不可輕信他人,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
(原標題:15名越南人半路遭甩客 民警盤查牽出偷越國境案)
(編輯:SN1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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